智伸科 技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事宜
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
(4551)智伸科-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公告
1.事實發生日:102/12/05
2.發生緣由:依據本公司102年11月22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3.因應措施:
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:
(一)本次應換發之股票,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,計普通股75,000,000股,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,共計新台幣750,000,000元整。換 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,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。
(二)自新股票開始換發之日起,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。
(三)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:
1.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:民國102年12月08日起至民國102年12月12日止。
2.全面換票基準日:民國102年12月12日。
3.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:自民國102年12月13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。
4.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期: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。
(四)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:
1.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,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,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。
2.股票簽證機構:不適用。(採無實體發行)
(五)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:
1.由於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,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,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,以利辦理換發作業。
2.已過戶之舊股票換發: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,請於民國102年12月13日起持舊股票、原留印鑑章、集保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, 新股票將採無實體帳簿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。
3.未過戶之舊股票換發: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,因適逢10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停止過戶(停過期間:102年12月8日至103年1月6日),請 於103年1月7日起,持舊股票、轉讓過戶聲請書、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股東印鑑卡、印鑑章及集保證券存摺封面影本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過戶並換票,新股票將採無實體帳簿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。
4.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,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12月7日適逢星期例假日,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02年12月6日下午4時前親臨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(地址: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)辦理過戶手續,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12月7日(最後過戶日)郵戳日期為 憑。
(六)股票換發處所: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「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」
(地址: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,電話:(02)2381-6288)。
(七)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,特此公告。
公告本公司現金股利配發除息基準日
/0 評論/在: 新聞 /通過: gordon1.董事會、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:104/06/22
2.除權、息類別(請填入「除權」、「除息」或「除權息」):除息
3.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:股東現金股利288,750,000元(每股3.85元)
4.除權(息)交易日:104/07/07
5.最後過戶日:104/07/08
6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4/07/09
7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4/07/13
8.除權(息)基準日:104/07/13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
(1)依104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決定配發基準日辦理
(2)現金股利發放日:104/07/30
智伸科技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事宜
/0 評論/在: 新聞 /通過: bouncin智伸科 技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事宜
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
(4551)智伸科-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公告
1.事實發生日:102/12/05
2.發生緣由:依據本公司102年11月22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3.因應措施:
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:
(一)本次應換發之股票,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,計普通股75,000,000股,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,共計新台幣750,000,000元整。換 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,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。
(二)自新股票開始換發之日起,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。
(三)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:
1.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:民國102年12月08日起至民國102年12月12日止。
2.全面換票基準日:民國102年12月12日。
3.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:自民國102年12月13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。
4.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期: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。
(四)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:
1.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,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,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。
2.股票簽證機構:不適用。(採無實體發行)
(五)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:
1.由於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,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,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,以利辦理換發作業。
2.已過戶之舊股票換發: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,請於民國102年12月13日起持舊股票、原留印鑑章、集保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, 新股票將採無實體帳簿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。
3.未過戶之舊股票換發: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,因適逢10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停止過戶(停過期間:102年12月8日至103年1月6日),請 於103年1月7日起,持舊股票、轉讓過戶聲請書、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股東印鑑卡、印鑑章及集保證券存摺封面影本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過戶並換票,新股票將採無實體帳簿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。
4.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,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12月7日適逢星期例假日,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02年12月6日下午4時前親臨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(地址: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)辦理過戶手續,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12月7日(最後過戶日)郵戳日期為 憑。
(六)股票換發處所: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「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」
(地址: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,電話:(02)2381-6288)。
(七)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,特此公告。